关于组织2017年度教职工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
浏览:2395次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衢依法治市办〔2017〕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二、考试对象 全校教职工(55周岁以上免考) 三、考试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二)宪法、法学基础理论;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刑事民事法律及其诉讼制度、公务员法等。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考试形式。参加考试人员按链接登陆进行考试。考试网址:“衢州司法行政”(http://sfj.qz.gov.cn)――点击进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栏目,选择单位分类,在选择单位名称,输入姓名、验证码后开始考试。 试题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复多次考试,以最好成绩为准。 五、考试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应考人员全部参与考试。 2.本次考试结果将作为2017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重要依据。 3.请各单位、各部门填报应考人员、免考人员名单(附件1),于11月20日前通过OA发至党委宣传部谭勇。联系电话:8018729。 4.12月10日下班前将考试考试成绩加盖公章(附件2)送交党委宣传部405,电子稿发送至谭勇OA邮箱。
附件1:2017年度教职工普法考试应考人员、免考人员汇总表 附件2:2017年度教职工普法考试成绩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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