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衢州学院2012年度“十佳教师”的通知

浏览:1525次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6日

各学院、部门:

为倡导“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教师风范,表彰优秀教师,树立育人楷模,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衢州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

二、参评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能为建设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做出榜样。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热爱本职,关爱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师生关系密切,尊重学生人格,积极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广大师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3.奋发进取、业绩突出。遵守教学规范,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备、教、辅、改、考等各个教学环节工作,每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连续三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

4.锐意创新,追求卓越。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模范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腐败。

三、评选办法

1.候选人推荐。专任教师由所在学院推荐,思政辅导员由党委学工部统一推荐。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推荐、教师自荐、学生推荐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此基础上,组成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的考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

2.公示上报。教师所在学院或部门对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报送《“十佳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和先进事迹材料,615前报党委宣传部。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2012年度“十佳教师”评选评审团,采用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评审团成员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教学督导组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46月下旬学校召开2012年度“十佳教师”评选会,每位候选人上台以PPT或视频短片形式汇报先进事迹,时间限定为8分钟。全体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根据得票高低评选出“十佳教师”前10名。

5.学校在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向获得“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报纸、广播、网站、宣传橱窗等途径大力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搞平衡照顾。

2.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要把教师教书育人的业绩考核和师生的评价作为重要依据,把教师的师德表现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具备良好师生基础的一线教师。

3.为体现“十佳教师”评选的公平公正,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推荐教师评委3名、学生评委5名,作为学校评审团的成员(评委推荐表见附件3)。

4.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各类上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书面材料须加盖公章,615前交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408),电子稿发送至丰爱静OA信箱。(联系人:丰爱静,联系电话:8015252)。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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