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评选“和谐团队”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的热情,根据校党委〔2008〕6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一次“和谐团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荣辱与共的团队总旨,强调团队的整体和谐与工作的最佳绩效,追求团队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二、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爱岗敬业,热爱生活,关爱学生,热爱学校,甘于奉献;
2、团队成员讲求正气,维护正义,有道德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团队成员文明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师生关系互动和谐;
4、团队成员各尽其职,精诚协作,配合默契,关系和谐融洽,有较强的凝聚力;
5、团队成员勤奋好学,善于研究,敢于创新,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科研出成果;
6、团队成员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及承担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7、团队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范围:学校各系(部)的教研室(实验室)、处(室、中心)的科室、班组及附属学校。
四、评选方法:部门推荐和组织考评相结合。原则上,每系(部)推荐1-2名,处(室)、中心推荐1名。先由各单位推荐,然后由学校组织人员对所推荐的团队进行考评,符合条件的报校党委审批。
五、评选时间:6月10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工作,6月中旬组织评审。推荐表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电话:8015252。
附件:“和谐团队”推荐表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宣传部
2008年5月18日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和谐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 | 所在部门 | |
主要事迹 | |
部门意见 | |
考评结果 | |
党委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