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评选“和谐团队”的通知

浏览:854次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0日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评选和谐团队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表率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的热情,根据校党委〔20086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一次和谐团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荣辱与共的团队总旨,强调团队的整体和谐与工作的最佳绩效,追求团队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二、评选条件
    1
、团队成员爱岗敬业,热爱生活,关爱学生,热爱学校,甘于奉献;
    2
、团队成员讲求正气,维护正义,有道德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
、团队成员文明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师生关系互动和谐;
    4
、团队成员各尽其职,精诚协作,配合默契,关系和谐融洽,有较强的凝聚力;
    5
、团队成员勤奋好学,善于研究,敢于创新,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科研出成果;
    6
、团队成员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及承担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7
、团队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范围:学校各系(部)的教研室(实验室)、处(室、中心)的科室、班组及附属学校。
   
四、评选方法:部门推荐和组织考评相结合。原则上,每系(部)推荐12名,处(室)、中心推荐1名。先由各单位推荐,然后由学校组织人员对所推荐的团队进行考评,符合条件的报校党委审批。
   
五、评选时间:610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工作,6月中旬组织评审。推荐表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电话:8015252
附件:和谐团队推荐表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委员会宣传部
                           2008年5月18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和谐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所在部门

 

主要事迹

 

部门意见

 

考评结果

 

党委审批意见